(四)狠抓扶贫培训,促进贫困地区农民转移就业。要紧紧围绕年度扶贫工作重点,认真实施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内容的“雨露计划”。一是实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要对现有的65个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跟踪监测培训效果,坚决取消不合格的培训基地,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率,确保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致富一户。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组织输送用工培训对象。二是实施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要按照各个产业扶贫项目建设需要,对参与项目实施的贫困农户(包括异地安置村屯的农户)进行相应的实用技术培训。要完善“农家课堂”培训方式,不断提高特困农户经营能力和致富水平。三是实施贫困村致富骨干培训。要从贫困村中选择一批文化水平较高、能吃苦耐劳的青壮年农民、退伍军人、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使他们成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四是实施扶贫干部培训。要对新上任的市、县(市、区)扶贫办负责人、业务骨干,县(市、区)、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人、乡(镇)扶贫助理和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时进行新阶段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扶贫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的能力。扶贫培训要分层次开展,自治区重点培训县(市、区)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人和市、县(市、区)扶贫办负责人、业务骨干。
(五)继续抓好异地安置的巩固完善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扶贫和外资扶贫。一是继续扶持异地安置村屯完善基础设施、发展主导产业,增强安置农户的自立自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同时,积极探索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大石山区贫困人口转移脱贫的各种有效途径、方式,完善、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94号)的要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管理和制度建设,保质保量完成2007年计划目标任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精神,抓好广东帮扶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和劳务输出、扶贫干部培训等扶贫协作工作;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组织自治区、市、县 (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时确定第二批定点帮扶的贫困村;不断拓宽扶贫渠道,动员、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我区的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四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世界银行四期扶贫项目、社区主导型发展示范项目等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认真总结和努力创新我区利用外资扶贫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办好中国政府在广西举办的东盟与中日韩(10+3)等国际扶贫官员培训班,努力争取新的外资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