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06年,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扎实开展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1731个贫困村基本实现了扶贫规划目标。 2007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验收之年,又是实施第二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启动之年,做好2007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至关重要。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局,以农村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首要对象,以全区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第二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1165个贫困村为主攻区域,以扶贫规划为工作基础,以贫困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贫困村的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07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1.农村现有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减少10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20万人。
2.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060个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3.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 1731个贫困村实现扶贫规划目标并全面通过验收,第二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 1165个贫困村扶贫开发全面启动。
4.利用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村(包括异地安置村屯)因地制宜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60万亩以上,培育、建设一批水产畜牧生产基地;新、扩、改建村屯道路7000公里以上,解决2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贫困村新建沼气池5万座;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以上,通过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培训并稳定就业2万人以上,组织广东帮扶劳务输出10万人;发放扶贫到户贷款4亿元以上,直接扶持40万以上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易地扶贫搬迁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