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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
  2007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强化服务考生的意识,优化招生考试的环境,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强化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努力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高考原则
  2007年,我区高考总的原则是:巩固2006年高考成果,做到9个不变,即“3+小综合”科目设置不变、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不变、原始分数录取不变、本专科统考合一不变、英语听力考试不变、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不变、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不变、复征志愿不变、网上远程录取不变。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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