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检查也发现了各地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的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但更多的属于老问题新表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少数业务领导对责任制的认识仍然还有差距,缺乏工作主动性;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抓落实不够;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二)责任追究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从客观看,有相关制度不尽完善的因素,但主要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不敢追究。责任追究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的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仍然比较突出。如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用公款相互宴请的现象;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现象屡禁不止;出国(境)和出省考察过多,公款旅游之风有蔓延的势头;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还不到位;机关干部在事业单位兼职行为不够规范等等,在群众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四)一些党政机关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各部门的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高,“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有明显好转,但少数单位“事难办”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干部群众对一些部门中层干部的“中梗阻”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有的干部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不强,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始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总责,亲自抓,带好头。班子成员要主动过问,敢抓敢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专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继续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强化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督查,切实将考核和督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高度重视责任追究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认真追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今后,省委将继续坚持每年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基层指导工作时,既要听取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汇报,也要听取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