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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7号)要求,为做好2007年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07年,我市将招募19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市“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制定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各县(市)区根据招募计划确定招募岗位,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于6月2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二、宣传动员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按照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根据具体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发布招募工作信息,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并公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确保毕业生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市“三支一扶”办确定在市电视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启动前、进行中和结束后宣传三次,在齐齐哈尔日报上刊发答记者问,并在市毕业招聘会设点进行宣传。

  三、组织招募

  (一)6月15日前,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报名(2005年至2007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要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等专业为重点,突出对较高学历和贫困毕业生的招募。在招募的毕业生中,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要占一定比例。

  (二)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确定毕业生名单,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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