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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的通知

  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建设”和“先易后难、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通过市场招商引资,抓紧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今年先建成6处公共停车场,积累经验,全面推广,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亟需建设的29处、约1万个泊位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加快公交停车场建设,新建、扩建公交停车场30处。
  五、整合和盘活公共停车场资源,多渠道积累资金
  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公安、城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全面整合和盘活公共停车场资源,并出台相应政策,多渠道融资和积累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
  六、切实加强停车场管理,努力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严格停车场(库)配置指标的落实,保证配建指标的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达不到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建设部门不予进行验收备案,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户籍手续。对改作他用的停车场,责令限期恢复。
  推行停车场登记管理制度,全面调查各类停车场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规范和整顿停车市场。组织公安交警和行政执法队伍联合执法,取消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内的占道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取缔非法占道停车。提高停车服务水平,尽快出台《大连市经营性停车场(库)经营服务规范》。建立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在路外公共停车场和路面停车场设立停车引导系统。
  按照省物价局《辽宁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鼓励引导非经营性停车场、单位大院停车场对社会有偿开放。
  七、加强遵规停车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遵规停车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人们遵规停车的自觉性。加强停车场管理人员和交通协管员的专业培训,实行专业考核、合格后上岗,规范管理、文明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八、加强对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高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停车场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停车产业发展,成立大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停车场建设、规划、管理、协调和资源整合、行业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市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和谐优良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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