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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的通知

  附件:1.淄博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施方案
  2.淄博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淄博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增强劳动者依法参保缴费意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抓住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利时机,调动多方面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基本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综合考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做实个人账户的目标和步骤。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维护稳定。在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影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当期发放的前提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省统一部署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个人账户业务流程。我市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通过省级投资运营,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二、主要政策
  (一)做实个人账户的范围。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200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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