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6]212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大力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省局根据省政府纠风办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规定,制定了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考核标准。省安委会对各市州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时,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考核细则将作为2006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内容下发)。
二○○六年九月五日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考核标准
一、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召开机关专题会议落实任务;召开所辖各县(市、区)专题会议对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二、对省、市(州)长公开电话、“政行风热线”、信访办、软环境举报中心和省局监察部门受理转办的群众投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按时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