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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6]217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钢集团公司、吉林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东北分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中石油管道长春分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三项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调度[2006]125号)文件精神,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相关企业要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是摸清已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基本数据库,为全面把握和了解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情况,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奠定基础。

  二、认真负责,保证质量。要按照调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填报有关报表,保证各项基础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完成调查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要通过这次调查,进一步健全本部门监管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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