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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城乡市场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城乡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需求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265号)精神,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消费市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城乡市场开拓,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流通工作的基本立足点和根本任务。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消费旺季,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元旦、春节消费市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把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城乡市场,满足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把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元旦、春节的消费需求,作为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分工明晰、责任到人、部门联手、市(区)互动的有效机制,精心运筹,提早安排,用心策划。做到抓早、抓紧、抓实、抓好,扎实有序的推进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购物月”活动。省政府决定,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举办“2007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抓好“购物月”活动,作为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城乡市场、扩大消费的有效载体,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下旬至2月中旬期间,在全省以“繁荣市场贺新春,和谐消费促发展”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注重行业参与的广泛性和活动内容的丰富性,确保“购物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优质服务,诚信兴商。节日期间,全省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确保安全卫生,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兴商”活动,严把商品进货关,确保上市商品质量;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违法经营酒类等不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肉、放心酒;引导流通企业大力推进诚信服务和商业职业道德建设。根据节日期间消费需求特点,延长服务时间,扩大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消费环境,开展网上订购、送货上门、送餐上门、送修理上门等服务新形式,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创造和培育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刺激消费需求。
  四、强化措施,做好市场稳定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居民安全消费。积极组织大型商业企业通过供应链抓紧备货,增加适销对路商品特别是优质品牌商品的供应,使城乡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确保猪肉、食糖、食盐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时排除各种隐患,防止因商业促销活动而发生秩序混乱、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等事件。指导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启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节日市场秩序稳定,让广大群众在优良秩序和安全环境中购物、消费,欢度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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