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吉安监管规划字[2006]26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了解掌握各地 “三同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三同时”工作的全面开展,省局组成督查组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自10月末至11月中旬进行,由局领导带队,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全省9个市州“三同时”工作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抽查了21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进行了座谈,提出了工作意见。从总体情况看,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取得了比较积极的成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过努力开展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了“三同时”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充分重视,重点部署。
自去年在全省开展整顿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以来,各地加强了对“三同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贯彻有关“三同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掌握政策精神,提出工作要求,特别是把“三同时”工作作为2006年的一项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了工作职责,有力地推进了“三同时”的开展,将工作逐步落到了实处。
(二)主动工作,收效明显。
各地把做好“三同时”工作作为加强源头控制,实现本质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工作目标明确,制定了具体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各方面的认识。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排查,在对今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督促建设单位对321个建设项目(其中:非煤矿山项目13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187个)开展了“三同时”工作,在立项审批、安全设计审查及竣工投产验收等环节,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较好地把住了安全准入关,源头管理进一步深化。
(三)加强监管,严格整改。
各地能够按照工作职责,把“三同时”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主要内容,深入了解和掌握监管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查找未履行“三同时”程序的建设项目,对没有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新、改、扩建项目,立即责令整改,限期采取措施,依法补办“三同时”手续,并对情形恶劣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应处罚,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状态下运行,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