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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意见


  立项程序:

  1.省教育厅每年下发申报项目通知,发布当年项目研究领域(项目指南),确定申报限额。

  2.申报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项目,填报项目申请书,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申请经初审合格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4.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当年项目经费情况,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5.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批准立项项目名单。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省教育厅将撤销该项目:项目研究中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不能按时结项的。

  四、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职教教改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在本单位的指导管理下,按下列要求,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

  1.要在接到立项通知一个月内,按照《立项申请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2.完成时间两年以上的职教教改项目要写出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其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3.职教教改项目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重点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4.在职教教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改变项目名称,对研究内容、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因故中止项目研究等,须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按隶属关系报批,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5.变更项目主持人应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报批,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五、职教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职教教改项目要按规定的时间结项。职教教改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填写《结项报告书》(见附件),并提供: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材料,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等,做好接受结项验收的准备。

  重点项目结项验收由省教育厅组织,其他项目,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由省辖市教育局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人员由有关领导及管理人员,有关专家,财务及审计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包括:听取主持人的报告,查阅有关材料,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进行现场考察或测试等。验收时对项目完成情况做出结论。

  各地、各单位要在每年3月底前做好上一年完成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于每年4月上旬报省教育厅审核。上报材料包括:验收工作总结;《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项目成果(项目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项目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各1份)。省教育厅审核后,为通过验收的职教教改项目颁发结项证书。经验收结项的职教教改项目可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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