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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吉安委字[200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省属有关企业:

  春节即将来临,我省的“两会”也即将召开,省委、省政府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并已经做出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的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五个督查组对各市州、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时间安排

  督查的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2月15日,具体时间由每个督查组确定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6]1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06]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12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本地区(单位、部门)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督查的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组根据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督查工作结束,各组要将督查报告交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督查组的组成

  第一督查组: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民用爆破器材、民航、铁路等部门的督查。

  组 长:赵世伟

  副组长:赵钟心

  成 员:刘伟志 石磊

  第二督查组:负责对吉林、延边地区和长白山管委会及属地中省属企业的督查。

  组 长:张沛霖

  副组长:王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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