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主要职责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任务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重点倾斜农村教师培训。要切实保证县级培训机构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基本经费来源,积极探索经费来源及其他有效渠道。中小学校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按规定比例用好教师培训经费。教师培训机构要努力降低办学成本,积极送教下乡,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附件三: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
一、目标任务
五年内学历未达标的现职中小学教师要完成学历达标培训,已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要鼓励参加学历学位提高培训。到2010年,力争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60%以上,高中教师在基本完成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含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比例要有一定提高;小学校长全部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校长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校长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
二、培训内容
参照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文科方向/理科方向)教学计划》(试行)和《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升本)教学计划》(试行)的水平要求,结合当前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研制具有四川特色、具备现代教师专业化特征的课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实施途径
1、积极与全国教师网联的成员单位和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院校合作开展教师远程学历教育。四川教师网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与四川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合作开展远程教师培训框架协议》,积极与全国教师网联成员单位合作办学,在四川教师网联管理中心的统筹协调下,认真开展培训工作。
2、在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框架下开展教师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师学历提升的总目标和年度任务,组织教师参加师范教育类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学习。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要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教师学习中心或培训机构设立教学辅导点,充分利用远程方式开展教师学历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在逐步扩大培训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3、大力发挥卫星电视教育媒体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利用灵活便捷的教学模式和丰富的教师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开展教师学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