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促进农村骨干教师专业发展。
1、加快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骨干教师成长计划》要求,在各级骨干教师选拔中,向农村学校倾斜,省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25%、市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35%,县级骨干教师应按不低于45%的比例选拔,着力打造一支骨干教师队伍。通过培训,使农村骨干教师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骨干教师培训过程中,要关注农村教师的特殊需求,从实际出发,注重农村骨干教师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注重骨干培训与校本研修活动的衔接。
3、要把骨干教师集中培训与自主岗位研修活动相结合,发挥骨干教师在校本研修活动中的专业引领作用。农村骨干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后,应结合校本研修活动的开展,向全校教师汇报其参加培训的主要收获,并上示范课、作辅导报告等。
(四)与“学历学位提升计划”相衔接,抓好农村教师学历培训。
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和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式教育试点、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完成农村教师学历达标,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各地要制订规划,采取措施,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2010年前,全省农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要全部达标,并力争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60%以上。小学校长和初中校长学历分别达到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大力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要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重点培养其利用教育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教学、教研和教育科研的能力,使其达到相关要求,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实施要求
(一)以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契机,着眼于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把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三者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二)周密计划、分层实施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满足农村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紧迫要求,改进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模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城乡学校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机制,形成专业协作共同体,充分实现信息沟通和经验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在有效提供专业支持和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以实践探索、总结研讨和自主学习为基本特点的校本研修,帮助农村教师对自身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