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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省电化教育部门
  省电化教育馆作为省项目办公室,在国家项目办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荐和开发培训资源工作;协助国家项目办对省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负责制定各级培训基地评估认定办法和标准(附件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附件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负责各类课程或证书衔接与沟通的审核与管理。
  3、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
  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组织省级骨干培训工作及培训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指导省级以下培训的教学和辅导工作,提供远程培训资源支持,组织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
  4、省考试管理部门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我省国家教育考试体系统一管理,负责试题、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考点设置标准及认定办法(附件三),依托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所建立的检测体系,做好上报本省考试计划、审批考点、考试的组织实施、题库的保管保密、组织督考巡考、审核上报成绩、等级证书颁发与管理等工作。
  5、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
  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利用已经建立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管理平台、考试平台,承担中心考点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力求全面提高我省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一)总体安排
  200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和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
  (二)建立培训基地
  1、建立省、市、县各级培训基地
  省上建立3-4个培训基地,市、县根据需求建立培训基地。
  2、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基地的评估认定安排
  2006年6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市、县级培训、考试基地的书面申请,组织专家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培训基地的颁发资格证书,对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2006年底接受复核申请。
  3、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2006年5月,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组织开展省级骨干及培训者培训。
  2006年6月,推荐教育部统一编写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教材》,组织教师参加各培训基地展开的培训工作。培训学时为50学时。
  2006年11月左右,组织经过培训的教师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第一次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具备教育技术知识、技能与能力的证明。
  省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指导和评估。
  (三)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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