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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从2006年起,原来开展的信息技术培训停止进行。
  (二)工作任务
  1、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资源。
  根据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的要求,研制我省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实施方案。遴选和组织优质培训资源,包括教材、纸质或光盘辅导资料及网络课程等,组织力量研究开发适应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需要的配套培训资源。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
  在四川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框架下,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的规定,在四川教师网联核心成员中评估认定省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培训基地,争创国家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基地。市、县两级要在相应教师资源与学习中心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教师所在学校要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或“校校通”工程等项目工程为支撑,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校本研修学习点。
  3、制定本省考试实施办法,组织全省水平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方案》等规定,制定本省考试实施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底组织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4、建立认证制度,促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研究制定与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相关的配套政策,逐步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资格认证,以及教师职务晋升条件等相挂钩,形成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有效机制。承担中小学新师资培养和教师职后学历提升培训的高校,要将教育技术能力培养纳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并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获得相应等级证书者,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项目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成立由主管教师教育的厅领导担任组长,由师范教育处、省电教馆、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省考试中心)、省教师网联管理中心、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项目管理办公室
  师范处负责该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该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省项目办设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主任由该馆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分工
  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此项工作纳入本省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作为新一轮培训中“新技术”的核心内容进行规划和管理,负责对计划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确定培训教材,研究、协调计划实施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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