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教[2006]158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和《
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师范教育处。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建立适应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规范化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和认证制度,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原则
1、统筹与整合相结合的原则。将此项目纳入我省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的总体框架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并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力量,实现相互融通、优势互补,合力推进计划的实施。
2、规范与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在统筹规范各类相关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构建现代化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体系的要求,充分利用“人网、天网、地网”等多种途径,整合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高效益地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3、注重实效与学用结合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教师教育发展不均衡实际状况,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按照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要求,在三至五年间,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2、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从2006年起,全省大多数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要逐步探索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动力机制,逐步建立与教师资格认证、职务评聘等相挂钩的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