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所有普通高中招生,城区由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农村由县教育行政(招生)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任何学校都不得自行招生。如完不成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核实批准后可进行补录,但不得补录已被其它高中录取的公费生,并将补录名单报市招办审核确认,否则市教育局基教处不予办理学籍。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非课改实验区[除清原县之外的其它县(区)]
1、考试科目及分数
非课改实验县(区)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各120分钟;理化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考试时间
6月28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3:30----16:00 理化
6月29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3:30----15:30 外语
6月30日:
上午 9:00----11:30 民族语文
(二)课改实验区(清原县)
1、考试科目及分数
课改实验区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政史。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各120分钟;理化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政史满分为100分,政治、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考试时间
6月28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3:30----16:00 理化
6月29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3:30----15:30 外语
16:00----17:40 政史
6月30日:
上午9:00----11:30 民族语文
(三)对于在非课改实验县(区)与课改实验县(区)交叉报考高中的考生,高中招生时采用将考生中考总成绩折算的办法进行录取。
三、录取工作安排
(一)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如下:
1、省示范(重点)高中、中师及师专五年制师范专业
⑴省示范(重点)高中公费生;
⑵省示范(重点)高中(公费生)指标到校;
⑶中师及师专五年制师范专业;
⑷省示范(重点)高中择校生;
2、市重点高中及招飞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