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抚顺市2006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加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教发[2006]20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招办,市直属初中:
现将《抚顺市2006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加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十日
抚顺市2006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加试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和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国家的课程标准,进一步深化中考制度改革,提高学生物理、化学实验动手操作能力和外语口语交际能力,决定2006年中考继续实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加试。
一、加试对象
2006年市区全体初中毕业生(含复读生),三县及城区农村升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含复读生)。
二、加试内容及赋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内容,限制在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内。外语口语加试,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测试初中所学的内容及日常交际用语,考查学生听、说的能力。
物理、化学加试题目分别为五个,外语口语加试题目为十个。根据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试题提前通过相关学科教研会向学校及考生公布。
三、成绩评定
凡参加中考物理、化学、外语加试的考生,每科成绩10分,加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6分(含6分)以上为合格,5分(含5分)以下为不合格,加试成绩合格每科计10分,不合格每科计8分,不参加加试的考生不得分。在加试时间内,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加试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出据证明,可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补试。
四、加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5日一5月19日(城区各校具体加试时间由各区“加试办”与市“加试办”协商后,统一安排,三县学校的具体加试时间分别由各县加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补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考点一般设在考生所在学校。不具备实验条件学校、偏远学校的考生,由各县、区“加试办”统一安排到临近学校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