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立足本单位积极帮助企业、纳税人和投资者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受到纳税人和投资者一致好评的;
4、为政清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5、在本单位有较高威信,在市“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市测评和本单位测评中总分居前列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点岗位较差工作人员:
1、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较差,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答复或应该解决而不予解决的;
2、在招商引资和为企业、纳税人服务过程中,办事拖拉,甚至干扰、设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被纳税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投诉,经查实在1件以上的;
4、对基层和服务对象态度蛮横,不依法办事,不文明、公正执法,存在“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5、在市“双评办”组织的全市定点测评中不满意率达到10%(含10%)以上或总分不足70分的。
三、重点工作
1、健全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在市、县区教育局机关推行以工作职责、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以招生、收费、评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深度报道,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创设良好的教育宣传环境。
2、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落实“三限”政策;规范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加强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
3、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治理集体访,依法妥善处置集体性事件。开展个人访专项治理。认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的各种问题,领导批示件办结率达到100%,市民反映问题解决率达到88%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走访率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行风政风热线工作。按照市“双评办”的要求,坚持“一把手”上线,热情解答和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的问题。强化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问题涉及到的任何部门和单位都要在规定的时段内解答和解决问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要在95%以上。
5、积极兑现承诺,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凡招商引资中向抚顺投资150万元以上人民币者其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可到较好学校入学,其他阶段也可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