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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外语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通过三至五年的培养、培训,提高中青年教师使用双语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使全体教师基本掌握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教师参加社会(工程)实践,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疏通学校学科骨干和管理人才到国外培训、培养、深造的渠道,认真做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工作,积极选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学习、进修;积极支持各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加强教师的交流与合作。
  10、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人才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要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引进人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办法》的规定,认真解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允许高层次子女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中小学就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勇于创新,要在政策上对学校引进人才工作给予支持。今后,各学校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省部级学术带头人、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校进人计划的限制。学校自培留校的博士生,可享受引进博士生的同等待遇。
  --各学校要加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经费投入,每年应拿出不低于办学总收入5%的经费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经费,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与实际贡献相应的工作津贴、住房补贴等优惠待遇。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上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学校要为其办理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依法保护涉及教学、科研人员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相关的合同关系,依法调解人事和劳动争议;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救助,支持科技成果依法取得知识产权;要依法保护教学、科研人员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技术服务、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四、领导与组织
  11、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要从实施“科教兴川”、“人才强教”的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措施、加大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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