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5、以师德教育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大力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大学必须坚持的办学基本原则。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使教师树立从事教育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思想观念,树立“互帮互助、团结和谐”的道德情操,树立“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
--继续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及其教育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位教师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以学习、宣传《
教育法》、《
教师法》和《
高等教育法》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广大教师能自觉依法执教,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政策教育,提高教师的政策水平和政策分析能力,使教师能够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
--加强学术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教育,使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以及良好的思想情操。
6、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壮大教师队伍。
全省高等学校要结合学科建设和专业调整的需要,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壮大教师队伍数量,提高专任教师在教职工中的比例,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用人效益。
--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按照《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从2006年起,除少数紧缺专业外,国家、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新聘教师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其它高等学校原则上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大力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各学校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理念,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和完善“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机制,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培养合格人才所必须的师资数量。
--积极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鼓励实行专兼职结合、开放式的教师选用模式,支持高等学校与产业、科研院所联合与协作,选聘更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校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积极推进省内外、国内外校际教师资源共享,基础课、公共课及部分专业课教师实行校际间互聘;积极挖掘社会富余人才资源,拓宽高等学校教师来源渠道,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