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素质目标。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具有健康体魄、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和合作精神,能够联系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具备本学科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了解学术前沿,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能力;掌握现代化科学研究手段和教育信息技术,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中具有熟练使用外语和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
结构目标。
--进一步优化职务结构:全省高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基本控制在40%左右。其中,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学校达到55%;省属重点本科高校达到45%,其中部分学校达到50%;一般本科院校达到40%,其中部分学校达到42%;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35%。
--大力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到2010年全省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比例要达到60%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的比例达到15%。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要达到8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省属重点本科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要达到6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力争达到20%;一般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要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力争达到15%;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要达到50%。
--努力改善学缘结构:严格控制学校教师学缘的“近亲繁殖”,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具有校外教育经历的教师要达到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其他高等学校具有校外教育经历的教师要达到教师总数的80%以上。
学术梯队建设目标。到2010年,通过重点支持、培养和引进,培养50名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中青年专家,带动一批学科达到和保持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他们中的杰出者,成为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培养500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学者,带动一批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他们中的优秀者成长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1000名优秀年轻骨干教师,承担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任务和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他们中的优秀者成为教学、科研成绩卓著的青年学科带头人。
待遇与保障目标。努力提高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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