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抚顺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教发[2006]37号)
各普通高中:
现将《抚顺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抚顺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抚顺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抚顺市从2006年秋季开始将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确保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教发〔2002〕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辽教发〔2006〕021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面向大众的,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以“三个面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在课程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创新,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水平。培养更多的适应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各类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实现抚顺市经济的腾飞乃至各项事业的和谐、有序、快速地向前发展,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中华民族的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
1、巩固和扩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成果,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探索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奠定高中生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基础,养成其人生规划能力,使之具备适应未来发展的公民基本素养和健全人格。
2、努力探索课程管理运作模式,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级课程结构,充分体现课程的基础性、选择性和均衡性。构建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体系。
3、创新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课程建设与课程管理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构建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抚顺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努力建设先进的课程文化。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5、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认真研究高考制度改革,重视高考对高中课程改革的良好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