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和完善麻疹实验室网络。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负责麻疹病毒分离、健康人群抗体水平和免疫成功率监测,组织开展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认证,为区县级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负责血清标本的检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经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合格,可承担麻疹血清学检测工作。各级麻疹实验室应按照《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麻疹实验室认证标准,合理配置相应设备和技术人员,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职能考核和实验室检测质量现场认证,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4、开展麻疹疫情的预测预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定专人,对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麻疹疫情进行实时监视和分析,及时发现暴发疫情。同时要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历年麻疹疫情资料、接种率及人群免疫状况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辖区内麻疹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及时制定和部署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提请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三)暴发疫情控制
本市同一集体机构或同一居住地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时,应视为麻疹暴发疫情,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核实疫情,明确诊断。接到疫情报告后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协助下,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必要时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核实疫情,对所有疑似病例开展相关调查,结合病人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资料等进行初步诊断,并采集现症病人的血清标本,及时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检测,明确诊断。
2、开展病例调查与搜索。当发生麻疹暴发,对每1例麻疹病例都应进行调查。麻疹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内容包括病例个案调查、当地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状况、居住环境、人口流动等内容。同时对当地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3、及时开展应急接种。当发生麻疹暴发后,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上海市麻疹监测方案》的规定,迅速对其周围6月龄以上、30岁以下人群进行麻疹疫苗应急接种,一般爆发疫点至少应急接种50人,出现续发病例的疫点应急接种100人以上。在外来儿童集聚地或有集体生活和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大中型企业中发生麻疹爆发疫情时,应急接种应达到全覆盖。可根据病例年龄分布,适当调整应急免疫年龄范围。应急接种应在短时间(原则上3天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