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机制,强化服务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我省区域农业自然资源状况和农村经济社会条件特点,进行科学布局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地推进乡村清洁工程试点建设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努力提高广大农民对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总结典型、推广技术,使乡村清洁工程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和自发行为。要采取典型引路,逐步推广的方法,率先建立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示范户,总结推广典型模式、技术及经验,以点带面,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全面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要注重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的原则,在强化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组织和农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在建设、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上建立起有特色的乡村清洁工程发展模式。
附件:1.山东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2.山东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申报指南
3.山东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标准
4.山东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考核验收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1:
山东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农业部总体部署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为重点,以秸秆转化、农村沼气、有机肥利用、生态种植养殖等技术集成为手段,构建以自然村为单元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探索污染“零”排放的生态新村模式,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采取项目带动、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物业管理的方式,鼓励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针对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村为建设单元,因地制宜配备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推广生态施肥、病虫草害生态控制技术。“十一五”期间,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分年度实施。首先在对2006年确定的22个生态家园富民行动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验收的基础上,对完成建设任务、符合标准的示范村,予以挂牌。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示范村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和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确保示范村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示范村经济发展增长率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使示范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生态良好的目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