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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意见
(鲁农环保字〔2007〕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结合农业部总体部署和我省实际,省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农业部“九大行动”之一“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也是农业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在2006年11月召开的“全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工作会议”前,原农业部杜青林部长做出重要批示指出“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较大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重视,赢得了广大农民欢迎。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推进沼气和乡村清洁工程的物业化管理和产业化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不懈努力。”不仅对去年的工作给予肯定,而且指出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分年度实施,在对2006年确定的22个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示范村验收的基础上,对完成建设任务的示范村进行验收,符合标准的予以挂牌。2007年,在各市抓好示范的基础上,省里将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重点搞好环渤海地区400个村示范建设。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示范村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和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确保示范村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80%左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80%左右,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示范村经济发展增长率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使示范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生态良好的目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市要组织做好整体规划,指导示范村做好实施方案,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社会,是目前全党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各地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农村实际,以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民生态文明提升工程等三大工程为主要实施内容,转变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生态施肥和病虫草害生态控制技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把“三废”(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变“三料”(肥料、燃料、饲料)形成“三益”(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以“三节”(节水、节肥、节能)促“三净”(净化水源、净化农田和净化庭院)实现“三生”(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目标。各市县要按照省厅的具体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实效,切实加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把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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