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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关于为抚顺市民办新星初级中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抚顺市教育局关于为抚顺市民办新星初级中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抚教发〔2006〕76号)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单位和部门,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机构换发办学许可证书的规定,经市教育局审查,抚顺市民办新星初级中学等4所民办教育机构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能够依法办学,批准其继续办学,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继续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如下:

  抚顺市民办新星初级中学校      许可证编号:2104014060005

  抚顺市石化高教培训中心       许可证编号:2104012060011

  抚顺市关爱教育学校         许可证编号:21040170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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