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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农机管〔2006〕21号)


各市农机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最近发出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6]1号),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将“创建平安农机”作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仍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省公安厅、安监局、农机局等七部门联合颁发的《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苏公通[2006]7O号)中明确规定:“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颁发的《“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是:“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两个实施方案目标一致,各地在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应当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农机、安监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创建活动的支持,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创建活动纳入政府的工作考核目标。

  二、以“农机安全乡镇”为抓手,扎实抓好“十百千万”创建工作

  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百千万”示范标准,是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内容。我省各地农业机械的状况和经济社会条件差异较大,各地要围绕活动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搞创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年度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整合乡镇管理资源,发挥乡镇政府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中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乡镇既是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重要支撑,又是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直接组织者,发挥乡镇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有领导负责、有共管机制、有必备设施、有人机台帐、有安检宣教、有目标考评的“六有”目标,才能构建起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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