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建设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6]224号 2006年8月24日)


各市(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安监局: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家长和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同时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和行为规范对全社会道路交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的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提出要求。我省也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中,把涉及学生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
  经过综合治理,近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学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行为不断规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社会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关注程度也在提高,为广大学生平安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道路交通安全仍是薄弱环节,交通事故在学生意外伤亡中占有相当比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是当前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这项工作扎扎实实不断推向深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配合作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安排考虑,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严格进行目标考核。要在当地政府和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及时排查各类隐患,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加强部门间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实际,主动收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加强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督促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法制等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要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要求,加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行为的教育。要注意了解学校周边和学生上、放学路途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提请他们加强管理,确保学生路途安全,同时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