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函[2006]311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征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是对我省高等院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各高等院校学校体育工作的一次综合评估,请各高等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体育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参与论文的撰写、申报、评选,力争取得优秀成绩。
  二、我省对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中一等奖获得者按大运会中金牌获得者同等对待。
  三、我省在年初就已对参加全国科学论文报告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本次通知精神,请各高校参与论文的作者,按教育部统一规范的要求进行选题、撰写、申报。我省将在向教育部申报前对向省申报的论文进行一次集中评审。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申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