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质技监持函[2006]4049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6]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1),并就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
承压汽车罐车在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爆炸,将给生产和公共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近年来,我国已多次发生这类事故。今年四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部署了全国范围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是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围绕《通知》及《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监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确保各阶段工作质量
各市要根据专项整治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保证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各充装站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对规模较大的充装站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一)、宣传动员阶段、排查摸底,各市要向每个充装站传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安全充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要求,推动充装单位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行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排查工作务必彻底,保证一个不漏,并于九月底前,分液化气体充装站和永久气体充装站分别建立《江苏省XX市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台帐》(附件2),并将台帐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