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领域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6]242号)
各市州教育局、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目标,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我省旅游业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满足旅游业发展对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进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省旅游局决定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旅游专业领域(含旅游服务与管理和饭店服务与管理2个方向,下同)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人民群众新的消费点,旅游业及酒店、主体公园、景区景点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对高素质旅游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抓好旅游专业领域中等职业教育和旅游人才培训,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已迫在眉睫。为此,省教育厅、省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发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教学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结合教育部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和四川中等职业学校实际,《实施方案》涵盖了学年制和学分制两种教学模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从2006年起,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四川省旅游学校等42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旅游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与锦江宾馆等65个单位(见附件2)合作开展旅游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职业学校和合作单位在探索新的培养培训模式、优化教学与实训过程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提高职业教育对社会和企业需求的反应能力,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实施“旅游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中等职业学校,要与企事业单位紧密联系,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合作进行人才培养培训的机制,实行用人“订单”式教育与培训新模式。要根据旅游业发展动态和企业的需求变化,围绕旅游业的特点及要求,依据《实施方案》,确定培养培训规格。要打破“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的传统教育模式,重在培养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高尚的职业道德、主动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化修养、灵活的应变能力和娴熟的服务技巧。要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人际沟通能力、热情和富有亲和力的团队精神以及对应挫折的能力等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