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服务商户”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漯市[2007]11号)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和谐市场建设,决定从6月初至8月底,在中心范围内开展“转变作风、服务商户”评议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优化发展环境“季评公示”活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为契机,以转变干部职工作风为核心,以服务商户、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的,以商户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评促建,建纠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塑造中心良好社会形象,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评议对象
中心4个管理处及下属的各市场管理所均列入评议范围。
三、评议内容
(一)遵守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情况。全体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市场管理人员要按时到岗,佩证上岗,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要服装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展现良好精神状态,从一言一行中维护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履行工作职责,实施服务承诺情况。结合中心工作职能,向商户群众公开做出服务承诺。要认真做好市场大棚、道路、排水、供电、照明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认真接待商户群众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制和商户群众投诉限期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制订便民措施,设立服务热线电话。
(三)规范市场收费,坚持公正廉洁情况。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商户群众和社会监督。执收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收费,认真向商户宣传解释有关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严禁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收“人情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借职务之便接受商户及有关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有价证券等,严禁对商户进行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