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6、进一步探索优化消费环境、创造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长效机制,促进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五、推进餐饮、展览及居民服务业加快发展
7、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餐饮、展览、沐浴、家庭服务等行业调研,结合四川实际,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促进商务领域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商务部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
8、大力促进川菜产业发展。一是努力争取省财政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品牌川菜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二是继续抓好餐饮业运行分析工作。三是做好商务部拟开展的“中华名厨”、“中国十大餐饮品牌”和“中国餐饮优秀企业家”的推荐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丰富餐饮市场、促进餐饮行业技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
9、促进和规范展览业发展。会同法规处,继续推动展览业地方法规的出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主办的有关品牌展会,促进四川产品开拓市场和行业交流。
10、加强对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以贯彻落实商务部《内贸领域展览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规范》、《洗染业经营服务规范》、《美容美发职业经理执业资格条件》、《家庭服务业业态分类》、《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等规范为抓手,推动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六、开展流通体制改革试点
11、争取商务部在我省实施“减债脱困工程”试点。搞好国有流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争取商务部支持,将我省得到所在地政府支持、符合商务部试点要求的国有流通企业改革纳入2007年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中,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处置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
12、继续搞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跟踪、督促、指导成都、绵阳两市抓好试点工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13、加强对重点市、县(区)的指导。
七、推动流通服务业品牌建设
14、搞好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上半年,指导成都市搞好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力争有1家以上百货店被商务部评为金鼎店。下半年,按商务部部署,启动超市分等定级工作。
15、继续开展“振兴老字号工程”。继续组织申报“中华老字号”,开展“四川老字号”认定工作。在商务部出台《中华老字号管理办法》、《关于保护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通知下发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老字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