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4.统计汇总。认真汇总和统计调查数据,建立各级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领域和各类应急资源的分布。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编制并标示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各市人民政府在汇总所辖县(市、区)调查情况的基础上,按风险隐患类型及其应对的应急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分别上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总统计、分析审核,形成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于2007年4月中旬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风险隐患监管和整治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整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风险隐患。在短时间内可以整治的,要加大投入,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其危险性;短期内难以整治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监控等应对预案,落实整治、监控的措施及责任人,明确整治期限,密切监控、有效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化解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
  四、加强应急资源建设和整合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各类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有效整合应急资源。探索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必要时及时调动周边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应急资源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现资源共享;经常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力量较强的大企业联系,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领导,建立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建立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是加强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列入2007年上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部署和协调,层层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组织精干力量,保障相应经费,确保调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查清存在的隐患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区直中直相关部门作为负责指导全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检查监督工作,保障各地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果,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