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迅速抓好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建设:
(一)逐级强化综合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早改变多头监管、交叉监管、无人监管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2006年要建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网络,明晰联系程序、联系方式,实现工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三)完善检测评价体系。严格资质审核,充分发挥现有的检测资源优势,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与评价,避免重复或多头检测,实现检验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在2006年5月前在本辖区各乡、镇和街道建立由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食品安全办公室,由一名行政副职任办公室主任;村(社区)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信息员,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形成食品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监督网络。
(五)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也要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控制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对县(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六)全力构筑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于2006年5月前完成组织制定《抚顺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我市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各县、区及政府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七)加快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认真总结新宾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成果,进行适当推广,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设置、人员及工作经费等问题,保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需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规划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人、财、物等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