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6年中央补助内蒙古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2006年中央补助内蒙古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人员花名册(全科医师)(略)
3.2006年中央补助内蒙古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人员花名册(社区护士)(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中央补助内蒙古自治区
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6〕183号)和《2006年中央补助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培训,使社区卫生人员达到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全面提升社区卫生人员的素质,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全区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两个计划单列市。
(二)项目内容:
1.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由各盟市选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在岗的骨干(临床注册执业医师),在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及所属临床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进行。本年度培训全科医师骨干57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根据2006年自治区上报卫生部的《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1(人员情况调查表)》数据,计算各盟市现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根据国家项目管理方案,共计培训全科医生(临床注册执业医师)414人,培训社区护士(注册执业护士)67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在本盟市设立的全科医学中心及所属临床、社区培训基地组织进行。
3.培训要求
通过培训,使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熟悉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理念和发展策略;熟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对策略和方法;掌握常见传染病的社区防治和护理技能;掌握常见病的社区防治技能;掌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技能;掌握社区常用护理技能;掌握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老年人护理、社区康复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技能,达到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