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
为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社会各方面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为单位、部门、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创新办事公开的形式,规范办事公开的程序,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
基本原则。坚持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为重点,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都要向公众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具体内容
1.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便民服务电话和监督部门电话;
4.收费或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
5.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
6.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7.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的出台,如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等;
8.对服务或执法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
9.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期限;
10.法规、规章要求必须公开的或单位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承担服务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各类教育机构要把推行校务公开作为有效载体,将招录考试情况、招生标准、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为重点内容公开;各类医疗机构要把院务公开作为重点,将药品价格、医疗价格、检查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公开。
办事公开的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有所创新,注重实效。一是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或触屏式电脑、声讯电话等形式;二是设立咨询服务台和监督台直接与群众交流;三是印发文件、制作《办事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四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办事公开专栏或专题;五是利用抚顺政务公开网公开办事内容,学校、医院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抚顺政务公开网站集中公开基本信息;六是采取召开听证会、咨询会和新闻发布会等适合行业特点的形式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