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特色、绿色农产品大市”为主线,以制订和推广农业标准为基础,以产品认证、例行监测、质量追溯、市场准入为手段,以建设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质检体系、认证体系,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
工作目标。到2007年底,建立比较完整的农业标准体系,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产地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在95%以上。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面积70万亩,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识的产品达到50个以上;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5万亩,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识的产品达到40个以上;其余农产品质量普遍达到无公害标准。
三、主要工作
(一)健全标准化体系。一是围绕重点产业和主要产品的生产与加工,积极采集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特别是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二是对我市无标产品和自行制定的农业标准及生产技术规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修订。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标农产品在2006年组织技术人员参照无公害、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对由于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而不适应现状的标准进行修订;三是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形成作业历。到2007年底形成抚顺市实用农业标准汇编,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强化标准化管理。一是建立农业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在现有环境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农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对没有新增污染源的地块开展补点监测,对现有检测超标点进行加密检测,最终确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完善县域环境评价和规划。二是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三是规范农产品包装相关标准。要根据国家有关产品包装标准及标签使用有关规定,促进农产品包装升级,以适应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尤其是认证产品和出口产品要规范使用认证标志,使之符合产品出口国的要求。四是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检测制度。在市区和县城的主要农产品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产地和流通环节实施农产品例行检测和质量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在95%以上。五是严格执行现有农业标准。现有申报“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