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抚顺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管理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6]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通信公司:
当前,我市地下弱电管网多头建设、地面在居民区空中架设明线等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一些道路被频繁挖掘、地下空间无序占用,一些居民小区的市容环境较乱。为科学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加强我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负责全市地下弱电管网的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
二、市城投公司会同市规划局,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制定全市地下弱电管网总体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新开工的弱电管网建设项目,要全部列入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年度计划。各通信公司和其他需要使用地下弱电管网的单位要及时向市城投公司申报,由市城投公司统一安排。市政府投资的道路建设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既有架空线问题,原管网单位已有地下弱电管道的,要支持市政府的道路建设,无偿进入相应地下弱电管道;若地下弱电管道不能满足需要的和没有地下弱电管道的要及时向市城投公司报送建设计划,由市城投公司集成建设。
四、市城投公司在编制全市地下弱电管网年度建设计划时要征求地下弱电管网使用单位意见,并将该计划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备案。
五、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地下弱电管网建设项目由市城投公司统一制定建设方案报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审批后,由市城投公司组织统一建设。市规划局对地下弱电管网的项目进行规划行政许可,市城管局根据规划行政许可对地下弱电管网的挖掘手续进行审批。
六、未经市城管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准开挖、建设地下弱电管网或架设明线。对擅自开挖、建设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处理。
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我市地下弱电管网的集成建设。
八、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不予受理各地下弱电管网使用单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