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
1. 编号形式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X1 )YHPF [ X2 ]X3 X4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X1 )YHLS [ X2 ]X3 X4
2. 符号说明
“X1”表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汉字简称。江苏省,则“X1”为“苏”。
“X2”为4位数,表示发证年份。如2006年发证,则“X2”为“2006”。
“X3”为3位字母(或数字),表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的字母码(或数字)。如发证机关是高邮市安全监管局,则“X3”为“GYO”;如发证机关是南京市安全监管局,则“X3”为“NKG”;发证机关是省安监局,则“X3”用数字“000”代替。(代码由国家安监总局民爆协会提供)
“X4”为5位数字,表示许可证的流水顺序号,由发证机关按发证顺序确定。
二、单位名称
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的全称。
三、主要负责人
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地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中的注册地址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的经营场所地址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零售经营场所的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应一致);
五、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经营等。
六、仓储设施地址
填写领取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详细地址。
七、许可经营范围
填写“烟花类[ Y ]”、“爆竹类[ Y ]”。其中[ ]中的Y表示许可经营产品分级(A、B、C或D)。
八、限制存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