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抚顺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统一办理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发放手续。乡(镇)农经站依据本县(区)综合直补标准组织核算各村每个种粮农户补贴额度,统一组织填制各村的《2006年乡(镇)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提供给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农民个人储蓄存折(卡)手续。同时,签发《2006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通知单》。由乡(镇)农经站将储蓄存折和“通知单”一并发给种粮农民。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储蓄存折时,须在《2006年种粮农民领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通知单》上签字。村委会或其他人不得代签代领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储蓄存折(卡)。
  六、时间安排
  2005年全市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要确保在6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于7月10日前结束。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5月初,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成立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起草实施方案,核定补贴规模,印制政策宣传单和各种表格,下拨补贴资金,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有关政策。5月中旬,市农业部门对县(区)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县(区)农业部门对县、乡、村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人员进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培训,确保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并将统一印制的表格发到乡、村。
  第二阶段:直补资金核实、公示、确认阶段
  5月15日至6月5日,各乡、村开展种粮农户的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登记确认工作,全面开展2006年粮食综合直补作物面积的核实、公示、确认、逐级上报汇总工作,以及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核算、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兑付明细表填制等工作。
  第三阶段:直补资金发放阶段
  6月6日至6月16日,各乡(镇)农经站向乡(镇)农村信用社提供种粮农户的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乡(镇)农村信用社制作储蓄存折(卡),并向补贴农户帐户打入补贴资金。6月16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农经站向种粮农民发放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储蓄存折(卡),并做好收尾总结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
  从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县(区)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由县财政局和农发局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和市农委;同时,市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县(区)进行检查验收。
  七、保证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市政府调整“抚顺市粮食直补领导小组”为“抚顺市粮食综合直补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孟凌斌担任,   副组长有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光明、市财政局局长邢恩先、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叶德明,成员有市财政局副局长杨丽波、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广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蔡金抚、市粮食局副局长付学明、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晓滨、市监察局副局长施学良、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邢阁光、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办事处副主任马国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李广瑞(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