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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报送全区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农牧民工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紧紧抓住当前涉及农牧民工身体健康的主要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农牧民工职业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权益,提高农牧民工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卫生监督检查,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为保护全区农牧民工的健康和广大职业病病人的权益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200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近日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2007年宣传主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宣传的重点人群是:农民工和企业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宣传的重点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实施5年来的成就;企业社会责任、示范企业经验和违规企业教训;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工伤保险制度在维护职业病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重大职业病危害案例。

  各盟市、旗县和各用人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各地要成立由6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2007年各地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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