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及早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加强临床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尤其是某些特殊抗菌药物的应用;
(3)加强医院消毒灭菌的监督监测;
(4)加强医务人员手的清洁与个人卫生,如指甲卫生等;
(5)加强医源性传播因素的监测和管理,如消毒及无菌操作、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器械设备等;
(6)严格探视制度和陪护制度;
(7)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危人群与主要感染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
(8)及时总结和反馈临床上分离的病原体及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9)开展对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6 卫生应急响应终止
6.1 终止条件
(1)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
(2)最后一例医院感染传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6.2 终止程序
由负责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卫生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7 事件评估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引起医院感染暴发原因、造成的危害、采取的卫生应急处置措施及经验、教训,以及该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
8 保障措施
8.1 建立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医院感染暴发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卫生应急队伍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针对性地开展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相关技能及职业防护的专业培训,并定期组织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模拟演练,提高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8.2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制定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并落实到位。包括医疗救护的药品及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等,以保障卫生应急工作进行。
8.3 建立、健全监测报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