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网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提供的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并密切关注国内外传染病发生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4.3 报告
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明确医院感染的定义,掌握各系统、各部位医院感染诊断方法和要点,正确区分医院感染和非医院感染,及早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及时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治疗和上报工作。
4.3.1 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报告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见附件1)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上报病例进行核实,并与临床医师、护士共同查找感染原因。
4.3.2 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
(1)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所在科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上报分管院长和医务、护理管理等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暴发;
(2)医疗卫生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应当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感染性质决定报告方式,必要时指定单位进行网络直报和电话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感染暴发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越级上报。
(3)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的规定进行报告。
4.3.3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
4.3.4 报告内容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医院感染暴发时间、医院感染暴发病例数量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医院感染暴发的可能原因、医院感染病例处置情况及控制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