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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考核办法
  市目标办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工作进度情况实行季考核、半年通报,年末总评。
  (一)部门
  部门考核根据省考核指标口径、计算办法,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部门自检的基础上,由目标办组织,通过听汇报、座谈、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依据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的结果,目标办对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目标考评的初步意见。
  (二)县、区
  县、区考核按照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
  县、区指标,按其性质分三类打分。第一类指标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第二类指标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第三类指标根据报告期实际完成情况按不同方法单独计算得分。各项指标考核分相加得出各县、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综合分,根据得分排列名次。
  部门的目标考评档次和县、区的排列名次,在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市绩效办意见后,由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
  七、奖惩
  为强化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市政府将加大目标管理的奖惩力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在精神奖励的同时,市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对评为一等、二等的部门、评分排列前三名的县、区及获单项奖的单位进行奖励。市政府的各种奖励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励中,不再重复奖励。中省直单位的奖惩可按市里政策执行,奖励资金自筹。
  评为一等、二等的部门在获得奖励的同时,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分别享受15%、13%的评优比例,增加1个三等功的奖励指标;单位领导具有向上一级推荐先进的资格。
  评为三等的部门不予奖励;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执行10%的评优比例;取消单位和单位领导向上一级机关推荐先进的资格。
  评为四等的部门给予处罚,取消班子成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执行8%的评优比例;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检查;对连续两年考核四等的部门负责人,建议上级部门做出组织处理。
  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和绩效办反馈备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
  八、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是确保全市总体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务求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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