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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07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07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7〕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2007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按时完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长沙市2007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

  第一件实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路建设
  1、具体目标:建设改扩干线公路和建成乡村公路1060公里。
  2、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资金来源:省、市财政补助,区、县(市)、乡镇自筹部分。
  (二)水库治理
  1、具体目标:完成80座病险水库治理。
  2、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资金来源:市财政局计划资金。
  (三)乡村规划
  1、具体目标:完成35个建制乡镇和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
  2、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3、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
  第二件实事:扩大就业再就业
  (一)具体目标:新增城镇就业人员8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6万人;就业培训2万人;全面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二)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金来源:国家、省、市、区(县、市)四级财政投入。
  第三件实事: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一)具体目标: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5%以上;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25个;城区新建1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资金来源:国家、省、市、区(县、市)依据有关政策按项目进行补助。
  第四件实事:加强城乡义务教育
  (一)具体目标:城乡义务教育秋季“一费制”全免100%;农村中小学改水50所、改厕50个、改厨50个。
  (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资金来源:市财政补助25%(计437万元),区、县(市)财政负担75%(计1313万元)。
  第五件实事:城乡社会救助
  (一)低保、危房改建、助学
  1、具体目标:全面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全面实施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建的“福园”工程,完成5000户农村五保户危房改建任务;投入500万元资助城乡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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