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在未来的五年内,通过实施县乡财源建设工程,着力培植一批税源大户,建设一批财源大乡,使我市各县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一)税收收入目标
到2010年,我市三县一区(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顺城区)必保完成税收收入201553万元,比2005年(103786万元)增加97767万元,年均增长14%;力争完成233430万元,比2005年增加129644万元,年均增长18%。其中:抚顺县必保完成52022万元,力争完成60250万元;清原县必保完成47226万元,力争完成54695万元;新宾县必保完成40858万元,力争完成47320万元;顺城区必保完成61447万元,力争完成71165万元(见附件1)。
(二)财源大乡(镇)目标
到2010年,抚顺市49个乡镇中,税收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6个:会元乡、上马乡、海浪乡、南杂木镇、千金乡、塔峪镇;2000万元以上的6个:大南乡、后安镇、救兵乡、新宾镇、清原镇、碾盘乡;超过3000万元的乡镇4个:河北乡、李石镇、石文镇、前甸镇,税收收入分别达到6641万元、4178万元、3300万元、3023万元(见附件2)。
(三)税源大户目标
到2010年,全市三县一区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005年的18户增加到55户,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由6户增加到17户,3000万元以上的由3户增加到4户,年纳税额过亿元的企业1户(见附件3)。形成以抚顺红透山铜矿、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抚顺罕王直接还原铁有限公司、清原县万成经贸有限公司、抚顺罕王傲牛铁矿为龙头的县乡纳税大户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县乡财源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将县乡财源建设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加强对县乡财源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省财源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市政府成立市县乡财源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的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区的财源建设领导工作按照市里的模式进行。
(二)制定和落实财源建设规划目标